外地人可以在珠海办理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吗?
【资料图】
省外户籍人员:不可以办理。疫情期间,仅限广东省户籍居民(含珠海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办理赴澳门旅游签注。
省内户籍人员:可以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所须提交资料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可申请团队旅游签注;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可申请个人旅游签注,但须提交下列相应证明材料:
(1)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交居住证;
(2)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16周岁以下的子女、60周岁以上的父母,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珠海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3)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提交关系人的就学就业证明(属就学类的需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属就业类的,需提交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提交在珠海就学就业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珠海市就学就业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4)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的在学证明。
拓展材料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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