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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法院集中宣判三起社会治安重点案件

时间:2023-07-28 00:55:05     来源:天眼新闻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震慑犯罪分子,有效净化社会环境。7月27日,紫云法院对3起社会治安重点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非法拘禁罪1件1人,诈骗罪2件2人。


(资料图)

一、班某某非法拘禁案

【基本案情】班某某因与被害人罗某某存在感情纠纷发生争执,在罗某某准备离开时,强行用双手将其控制,并用绳子将其捆绑在树上,直至晚上12点,才放其回家。被告人班某某以捆绑方式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触犯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判决结果】紫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释法】文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严守道德界限和法律底线,面对婚恋纠纷,应当以平和、理智的心态去面对和处理。凡事三思而后行,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孙某某、张某某二人诈骗案

【基本案情】经审理查明:孙某某等二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上家实施诈骗活动,仍邀约他人利用手机搭建“GOIP设备”提供给上家远程拨打诈骗电话共计535次,孙某某、张某某二人从中获利13100余元。

【判决结果】本案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共处罚金15000元。

【法官释法】近年,许多人为蝇头小利通过搭建网络设备协助他人实施诈骗,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严守道德底线,不要为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是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紫云法院通过集中宣判社会治安重点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示警,充分发挥刑罚的打击犯罪功能,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平安紫云”建设贡献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媛媛

编辑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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