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开始申报!需满足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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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旨在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通知明确了申报领域、申报条件、申报数量等。
申报领域
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河南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
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依托单位须在河南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
(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申报数量
(一)依托单位为高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3家,创建双一流高校限报2家,其他高校限报1家。
其中,双一流高校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创建双一流高校包含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二)依托单位为医院的,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医院限报3家,其他医院限报1家。
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医院包含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医院、南阳市中医院、商丘市中医院。
(三)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限报3家,其他科研院所限报1家。
其中,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包含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科院、河南省社科院、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四)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家。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申报材料需于2023年8月21日报送至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责编:王时丹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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