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311公积公益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
2、 二、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价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积公益金转—37—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应付福利费”或“收益分配”科目。
6、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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